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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中小学校舍室内空气质量问题绝不容忽视

发布时间:2018-10-22 阅读: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排查、检测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72号),通报了近期西安、衡阳、深圳、德州等地陆续曝出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甲醛超标,学生出现头晕、流鼻血等情况。要求各地组织力量、抓紧时间,对2018年新竣工交付使用的校舍、新采购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影响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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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一般靠开窗通风来调节空气质量,如果室内过于密闭,不仅CO2会超标,造成缺氧、胸闷、嗜睡等症状。但是,如果新装修的教室或者新购入的桌椅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那么可能会造成甲醛严重超标,造成学生注意力下降,影响学习效率,更严重可能会造成流鼻血、咳嗽、致癌、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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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排查、检测工作的通知》下发后,随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响应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号召,积极开展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对于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校舍,各地各学校要及时进行整改,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整改期间要合理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各地各学校在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信的前提下,要通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官方网站等平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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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本来是一个健康成长的好环境,无论是教师、同学或、家长还是其他人都有责任共同维护校园环境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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